张宇,男,汉族,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1993年11月出生,共青团员,2017年9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新林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五级书记员。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他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向身边的同志学习,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在工作和生活的过程中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廉洁自律的信念,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坚定信仰 牢固思想。张宇同志他注重对自身理论常识的充实,时刻不忘政治充电,全力提高政治素质。在以往学习的基础上,他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他深深懂得,要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于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因此,他不断刻苦钻研理论知识的内涵,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向书本学,向同事学,收集资料,细心整理,认真钻研。通过坚持不懈的理论学习活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了思想根基。

工作努力 踏实肯干。张宇同志平时主要负责审判管理工作和庭审直播工作,在三大公开方面,直播案件数为38件,直播率达到了65.52%;裁判文书上网共计111件,公开率达到了100%;审判流程信息方面,公开率达到的100%。在大数据平台数据质检方面合格率也到到了100%。身为法院的书记员,张宇还负责庭审直播记录工作。在开庭之前,要提前将庭审准备工作做好,检查直播设备,做好庭审笔录,准备好送达回证等。同时还要了解案件信息,更好的把握庭审记录,提升审判效率和质量。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张宇同志还协助立案庭的工作,为当事人立案,指导当事人提供诉讼所需的材料,并且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司法统计是审判工作的成果的体现,司法统计报表是一项繁琐的工作,从案件的立案时间,案由,当事人数量,案件标的金额,结案方式以及结案时间,这都需要认真谨慎的一点点统计,张宇每个月都进行司法统计月报表,统计每名法官收结案数,提升法院审判数据的及时性以及准确性。

作风严谨 清正廉洁。张宇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及其他廉政纪律,始终坚守“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理念,注重精神世界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工作之余经常自我反思,养成高度的道德责任感和自制力,坚持以德立身、以德励志。加强廉政教育学习,提高自身道德水平。 平凡的岗位上表现出强烈的敬业精神,任劳任怨,繁琐的事务中凸显默默奉献的无私品格,这就是张宇同志的真是写照,司法为民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它最终要在平凡的司法事务中来落实,即使是平凡的岗位,仍然能使青春散发出绚丽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