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军,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80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新林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法警。张利军同志从进入法院的那天起,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没有可歌可泣的壮举,始终坚守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几十年如一日,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
一、 正身律已严要求
其身正,其令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办公室主任,是领导的左膀右臂,更是协调各方,上传下达的联络员,他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的不但是政法干警的权威,更代表的是单位的公众形象,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他都能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几年来,他能严格按院党组工作要求,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信仰,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言行,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
二、履职尽责高标准
从穿上警服的那一天起,他便能时刻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很清楚参与执行工作,使裁判结果最终能落实到位,确保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是法警的责任和使命。新林法院虽然人不多,但各项事务庞杂,办公室做为后勤保障部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司法改革成败,做为办公室主任,他能勤思善谋,统筹安排,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效能发挥最优。他提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各庭室需填写请车单后,方可为其配备车辆,同时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尽量节约资源,延长车辆使用的年限,确保公车使用科学、规范安全。他建议开源节流,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和办公用品配备工作,确保固定资产账目清楚、明晰,资产手续健全,做到有底可查,随时可查,做到了科学管理,节约了办公经费,杜绝了铺张浪费,保证了资金使用安全。除了担任办公室主任和法警,他还兼任司机一职,这是责任重大的职务,既是驾驶员,又是安全员,一身多职,他都能统筹协调好,从没有耽误过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年,他协助执行各种案件112次,押解被告人73人次,为刑事、行政、民事、执行等业务庭值庭153次,送达法律文书97件,参与安全保卫110次,为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真诚服务勇担当 。
张利军同志,几十年来,爱院如家,单位维修办公楼时,为了赶工期和进度,他几乎长在了单位,没有双休日,更没有节假日,每年节日值班时,他总是第一个把自己安排上,为了大家的幸福,牺牲自己小家的团圆,清雪时,他身先士卒,公益捐款时,他积极带头,他热心帮助同事,无论谁家有个大情小事,都有他的身影,他用自己的真诚与奉献,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这几年,单位考来的公务员多了,做好服务,帮助安顿好新同事,让他们更安心工作,又成了他的一项工作内容。2021年,省高院抽调优秀干警去北京信访值班,一去就是三个月,当时北京新冠疫情形势严峻,而且又恰逢春节临近,此时他的八十六岁的老母亲瘫痪在床,病情严重,而且正赶上应轮他侍候的日子,为了工作大局,他毅然决定逆行,临走时他不敢看母亲期盼的眼神,不忍看妻子埋怨的眼光,只能对母亲撒谎,说几天就回,在春节万家团圆的日子,当他看到视频中母亲已不认识他的眼神,心里五味杂陈,痛苦之情无以言表,舍小家为大家,正是这种担当和奉献,让他赢得了领导的爱待、同事的尊敬和家人的理解,2021年2月,他在北京信访值班期间,由于表现突出,受到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驻京办的通报表扬。
张利军同志,做为法院干警中普普通通的一员,他身上的优良品质,正是任劳任怨,恪尽职守,真诚奉献,担当有为精神的最好诠释,正是他身上的这种精神,见证着历史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也必将激励更多的政法干警,积极投身到司法改革的时代大潮,不负韶华,不辱使命,奋勇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