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案件执行率,保障被执行人权益,新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研究完善执行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效果明显。
一是加强立、审、执兼顾。立案阶段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财产保全,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审判阶段注重案件调解结案率,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执行阶段严格维护并执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裁判的既定效力。截止到2012年4月30日受理40件执行案件,有28件办理了财产保全,确保了案件顺利执行。
二是强化当事人告知义务。着重突出被执行人如实报告财产的义务,对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者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同时强化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的义务,尽可能扩大可掌控财产范围,促进案件执结。截止到2012年4月30日受理40件执行案件,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有30件,对案件执结起关键作用。
三是加大法院依职权调查力度。对被执行人拒不报告,当事人自行查明财产有困难并提出申请的,采用集中查询、依法搜查、寻求其他部门协助等方法,查找落实被执行人行踪、财产及经营状况等情况。
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力度,提高了执行效率,截止到2012年4月30日受理40件执行案件,结案33件,执结率82.5%,实现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较好地实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