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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1-25 15:05:40


   近日,我院执行局受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通过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得知,申请执行人冯某之前在被执行人赵某某经营的一家木材加工厂上班,在工作时右腿被旋切机绞烂,前往医院进行截肢治疗。申请人冯某每两年需前往哈尔滨更换假肢一次,所产生的费用(假肢款及差旅费)由被执行人赵某某负担。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赵某某未在本地居住,且目前全国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暂不能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社区走访、线下调查等方式,知晓了被执行人赵某某的联系方式,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拨通了被执行人的电话。希望他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积极给付执行款,否则将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等执行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的督促和劝说下,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了给付义务,并于当日将1.07万元执行款汇入执行局账户。

   申请执行人冯某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激动的说:“感谢新林法院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让我顺利的拿到了执行款,天气很冷,但我的心里却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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