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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 “血汗钱” 齐夸好法官

  发布时间:2012-04-19 18:00:22


    2012年4月16日,是新林区耿某等26名员工最高兴的日子。这天,新林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把邢某、赵某拖欠一年之久的13.79万元工资款分发到了申请执行人的手里,员工们数着拿到手的“血汗钱”喜笑颜开,齐声称赞新林法院执行局的法官真是为民做主的好法官。

    耿乃富等26人于2010年2月受雇于邢某、赵某,为其生产香菇、木耳,被执行人邢某、赵某共计拖欠申请执行人耿乃富等26人工资13.79万元,被执行人以产品没有完全销售、没钱为由拒绝给付。赵某因在北京居住,邢某声称没钱,13.79万元的“血汗钱”一时成为难以执行之款。为孩子交学费、老人看病……无奈情况下,耿乃富等26名员工将邢某、赵某告上了新林区人民法院并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新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克服困难,多次深入到被执行人邢某的单位,对邢某的机器设备予以查封,到北京寻找被执行人赵某的下落。经过法院执行局努力工作,将13.79万元执行款足额发放到申请人手中。来领“血汗钱”的员工笑声不断,都激动地说:“新林法院真是为民做主的好法院,我们以为这笔钱没有指望了,没想到新林法院给我们讨回了公道!”。

文章出处:新林区人民法院《法苑》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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