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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新林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6-24 13:16:46


6月24日下午,大兴安岭地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新林区人民法院开展为期20天的常规巡察。下午2:30分,召开巡察工作启动大会,新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迟钝主持,会议共分为两项议程,一是地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杨志芳同志作重要讲话,二是迟钝同志代表法院党组做表态性发言。

杨志芳同志指出,此次巡查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大兴安岭地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地委第四巡察组的巡察对象是新林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杨志芳强调,地委巡察组将突出政治巡察,坚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镜子,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扣“六项纪律”,着力查找管党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

迟钝同志代表党组做表态性发言,郑重承诺,对于此次巡察工作我们一定会高度重视,全力配合,保证干警随叫随到,保证客观公正反映问题,保证调取任何材料第一时间提供,保证提供良好的办公场所和配备齐全的办公设备,同时正确运用好监督成果,推进法院各项工作进入新台阶。

会后,对巡察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干部存在问题情况进行了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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