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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
拖欠油款引纠纷法官奔波促调解
发布时间:2019-06-05 15:30:44
2018年被告刘某某在原告某加油站购买柴油15吨,被告虽承诺随后付款但一直未付,后经原多次催要,被告于2018年5月6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金额23万元整。之后,被告一直到还款期限也为支付,时至案件受理之日被告仍以种种理由拖延。
鉴于本案案情明了,事实清晰,承办法官决定尽量以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由于原告经营的生意是成本较大,而被告拖欠原告货款的时间较长,原告为此情绪有点激动。承办法官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一方面积极联系被告,希望被告主动配合,解决问题。
经过多次与被告谈话,法官向被告古某某详细讲解了有关买卖合同案件的相关法律及其后果,被告深知拖欠原告货款时间已久,主动向被告表示歉意,承诺尽快向原告偿还货款,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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