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事迹
发布时间:2019-05-10 11:04:15
李清萍,女,汉族,1976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新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她无论在自己的岗位工作上还是在陪审岗位上,都以党的事业为先,为民解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在人民陪审员工作岗位上,她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及最高院司法解释,认真研究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探索新时期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方法和艺术,以其平凡铸就不平凡。三年来,她参与陪审案件30余件,对每一起案件她都能够精钻细研,挖掘案件的疑点难点,以其独立的思想阐述着自己对案件观点,为司法审判事业提供审判意见。她参与审理的案件虽然不多,但多为重大疑难案件,她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受到当事人的信任和满意,同时也受到了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2018年12月份,李清萍参加了新林区人民法院组的网格化活动,在深入社区活动中,李清萍积极为群众讲解法律,做司法宣传,取得了群众的好评,同时她还积极主动参与了一起邻里之间的纠纷案件,通过做思想工作最终将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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