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动”二次大捷
发布时间:2018-06-15 15:02:22
2018年6月14日,新林区人民法院“雷霆行动”再次取得了丰厚硕果,院长迟钝、副院长李青春、执行员刘晓军积极为执行申请人于某发放执行案款2.1342万元。
2011年11月,于某借给刘某人民币5万元,经过于某多次索要,只给付了3万元,剩余2万元迟迟未能给付,2017年9月,经过新林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后,刘某仍未积极履行给付义务,遂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8年6月,新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对刘某采取措施,并决定以拒执罪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刘某知道后迅速筹集欠款,并于2018年6月13日将剩余款项及执行费共计2.1342万元交付法院,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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