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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40年司法人物】数十载坚守职责只为那份信仰

发布时间:2018-09-04 14:31:49


    信仰,无坚不摧;信仰,刚正不阿;信仰,普度众生。 董春波,新林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干警,1995年进入新林区人民法院,先后从事过书记员、执行员、档案管理员、政工科人事管理员等工作。二十余年来,她临风而立,坚守着岗位职责,用无闻、博爱、奉献诠释着人生信仰,用努力、刻苦、执着践行着司法为民。从参加工作以来,她两次荣获区法院系统“优秀干警”荣誉称号、一次荣获区委“法律服务先峰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一次荣获区委“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3次被通令嘉奖、一次荣获法院系统“三等功”。 

    “没有人与生俱来就懂得一切,所以每个人都是在不断的学习中成长,坚持学习,补足自身存在的不足。” 

     2007年4月份,董春波加入中国共产党,当时对党的政治理论、党章、党史及党的发展历程还不够了解。为成为一名合格党员,董春波从党基本理论开始学习,研马列、悟思想、背党章、学先烈、览党史,从思想补足精神之钙,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学习,董春波的党性修养有了进一步提升,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强,理论指导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正是因为这样一次全面系统的党的知识洗礼,才将党的指导思想融入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得到彰显。 2007年,董春波开始从事执行工作,曾经只是一名小书记员,刚刚开始对执行工作一无所知,于是她从头开始,从基础法律知识开始,她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具体工作中她向老执行员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其他法院的执行员学习,通过一段时间学习,董春波全面掌握了执行方面的各个工作,并能独立完成各项执行工作任务。 

    “世界上没有一份不工作不辛苦,没有一件人事不复杂,你既然是工作的承载者,就要努力把工作做的最好”。 

    2007年9月,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查找被执行人赵某个人财产时,发现赵某于判决生效后已经病逝,其爱人继承遗产后又拒绝执行,执行行为多次受阻。看到刘某困难的家庭生活,再看到赵某妻子可怜楚楚的样子,董春波真的不知所措,但鉴于法律的权威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董春波多次找到赵某的爱人,向她讲解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问题,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问题,通过10余次的走访劝说,加之告知刘某的生活困难程度,最终赵某的妻子决定主动履行义务,最终将拖欠的劳务费用给付了刘某。刘某在拿到劳务费后,深情的说“人死了,我以为就要不回来了,真没有想到董执行员一分不少的把我把劳务费执行回来了,真的谢谢法院,谢谢董执行员”。 2008年10月的一天早上,初冬的大雪已经覆盖整个兴安,白雪茫茫,通往大乌苏林场的路滑而颠簸,曾经往返10余次寻找被执行人的董春波这一次终于看到了曙光,听人举报被执行人韩某逃避两年债务后最近悄悄返回家中,一种急切的心随着车辆的颠簸而忐忑不安,虽然知道被执行人已经回来,但会不会躲避自己,40分钟的车程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达了被执行人的家中,也许董春波起来的太早或是被执行人起来的太晚,被执行人韩某正在家中生火做饭,妻子忙碌着家中其他的家务。韩某看到法院的车辆心中一下子就明白了,将董春波让进了屋里,董春波拿出了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并说明来意,韩某总是回避董春波的执行话题,诉说家中条件不好,在外打工也没有赚到钱,无法偿还执行申请人的欠款。执行期间,韩某家走来一个人,是大乌苏林场的一位领导,和执行员董春波认识,他一进屋就和董春波打招呼,董春波似乎明白他的来意,果不其然,这个领导是来说情的,因为在不经意间,被执行人的妻子找到了这个领导,希望能帮助沟通,董春波直接打住了大乌苏领导话,告诉那位领导,“这是我的工作任务,我是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我不能因为感情于法律不顾,于当事人权益不顾,执行申请人既然能够借给他钱,他们的关系就会很好,如果我借你钱,你不偿还,你是什么样的想法”,大乌苏的领导无话可说。被执行人看到了破灭的希望,但觉得软的不行就来的硬的,“于是大喊大叫起来,我就没钱你能把我怎么样,随后又和他几个关系的好邻居来助威”,恐吓并没有吓到董春波,董春波依然义正言辞,告诉他我是履行职责行为,你的行为已经妨碍了公务,遂依然决定施行强制措施,汇通司法警察将被执行人带上手扣子,直接拉回法院,经向领导请示,决定实施司法拘留并对其罚款,被执行人这次真的害怕,在法律面前觉得自己是真错了,他挑战了法律的权威,他开始低头认错,又表示主动积极履行义务,下午的时候,他的妻子携带2万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基于他的表现,法院给予了从轻处罚,至此一个难以执行的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都说执行人员是无情杀手,有铁一样的心,在他们面前没有感情,那是因为不了解执行人员职责,那是因为你没有走入他们内心世界” 。

    2010年1月份,新林区人民法院受理张某申请执行张某某赡养一案,法院生效判决要求张某某向张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且因为诉讼问题经常与张某发生争吵,认为父亲起诉了他,使他失去了面子,蒙受了羞辱。张某提出执行申请后,董春波负责此案的执行工作,她从案件的原始判决着手,认真缕清判决认定事实,认为父子之间有着无法割裂的感情,不可能是单单因为100元的抚养费而闹的不可开交。遂决定步入张某及张某某的家中,了解一下两个家庭生活情况,在张某家中,董春波看到张某,通过聊天董春波了解到了他与张某某在20年前已经不再一起居住,后来由于张某的爱人去世,决定自己如果去儿子张某某处有很多不便,人比较年龄大了,但又考虑到自己把儿子拉扯长大,儿子来看望自己的时间特别少,于是他起诉儿子,要求每月支付100元赡养费,希望每个月能看到儿子。了解情况董春波又去了张某某家中,而恰巧张某出差回来,双方就工作问题谈了很多,最终了解到张某某是某公司的采购经理,常年一直在外,且妻子在外地陪读,照顾老人的时间较少,也感到对不起父亲,但总觉的父亲有事应当和他直说,不应当起诉。通过对双方的了解,董春波知道了,老人不是为了少少的100元赡养费,而希望老有所依,能有更多的时间看到自己的子女,董春波分别为他们做了思想工作,询问张某把老人接到他身边是否同意,张某表示同意,也表示自己会抽出更多的时间陪陪老人,张某某也表示同意,最终张某与张某某生活在一起,安度晚年,时隔几个月后,老人和孩子为董春波送来了一面锦旗,对董春波表示感谢。 

   “辞去了执行工作,我依然战斗在职责岗位,我要为每一名干警做好服务工作,为每一名当事人做好服务工作”。 

    2011年因工作需要董春波调入政工科工作,一切对她来说都是陌生的,她没有撰写过调研、没有撰写过信息、没有操作过法院网站微博、没有操作过人事软件、更没有触摸过档案系统。一切都在无知中摸索前进,她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逐步掌握挖掘,坚持前进。2012年,新林区人民法院考来了几个文笔优秀的干警,在新来的干警能独立承担文笔工作及网络工作后,董春波专职负责起了法院人事及档案工作。 大约是在2014年年底,新林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科技化革命,更换网络人事系统,由于两种软件不兼容,无法将单机人事信息导入网络,董春波每天只能手动添加每名干警的人事信息,由于曾经人事信息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干警的人事信息缺乏众多,为全面系统提档升级,每天都在与各个干警联系,询问一切与之相关的信息,特别是一些退休的老干警,他们多年失联,为了补足信息,她多方面打听,寻求帮助,最终找到每一个人,补上全部,那段时间最后离开的身影总是她,半夜的灯管闪烁也是她的房间,默默无闻,累积出了硕果。 从2012年全面负责人事工作以来,公务员的招录又成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招录到录取全过程看似简单,但繁之又繁,表格间的核对、修补、增改,与对应部门间的沟通及各种关系的调转,看不到工作成果隐性存在,付出的辛苦多之又多,从2012年以来迎来送走了10余名公务员,但他们心中确种下了对工作执着、认真、负责的种子。 在很多人眼中,档案工作没有什么复杂性工作,归档签收、档案查询,但很多人不了解档案管理重要性。董春波同从事档案管理工作以来,从没有因为档案工作出现过问题,无论是电子档案、纸质档案都严格按照上级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2017年,新林区人民法院推行电子档案同步生成系统,需要大工电子档案软件与华宇数字化电子档案系统对接,为完成工作成果,董春波带领两名年轻干警用了1个月的时间完成录入13000余册档案,在全区法院率先完成工作任务,并得到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认可。 档案管理工作也是贴近百姓生活的工作,法院任何一个岗位都践行出司法为民的火花。在正常的工作时间里,总会看到她忙碌着为查阅卷宗的当事人复印所需卷宗材料,总会看到听到她给主管领导打电话的声音,告知领导有复印卷宗的,需要签字;总会听讲她楼上楼下来回跑的脚步声。 2015年10月3日,正是法定节假日的时间,李某因在外地法院涉及一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其前夫在在婚姻关系存续对外举债20000万余元,债权人起诉二人要求偿还欠款,但当时离婚判决中,债务由其前夫承担,因此为了说明债务承担的事实,遂急需调查原始判决,而且该案还在十一以后就要开庭,情况非常紧急。董春波理解到此事后,及时从外地赶回,并积极主动联系调取文书的李某,于第二天董春波为他复印了法院判决书,李某谢意连连。 

    “在平凡的岗位干着平凡工作,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奉献着,杨朔在‘荔枝蜜中写道,蜜蜂是在酿蜜,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人类酿造嘴甜的生活’”。 

     董春波,23年如一日,每天坚守着自己的岗位职责,对人无所求,给人却是极好的东西。从她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一个国家公务人员的平凡壮举,她常说:“法院这个大家庭铸造了我的成长过程,丰富了我的思想意识,抢哈了我的工作本领,磨炼了我的培养了我、造就了我,我只有努力为群众、为干警多做好事、做实事,才能回报法院,回报社会。”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始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恪守着初入法院这块沃土时的诺言,诠释着入党宣誓时的誓言,树立起了新时期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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