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桂斌同志1990年参加工作,1998年调入法院工作,2010年被任命为新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2010年被该院授予先进个人,同时获得了大兴安岭地区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2年获得大兴安岭地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
在新的形势下,信访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晴雨表、衡温器和减震器,它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韩桂斌同志作为信访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他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负责,针对不同的当事人研究不同的工作方法和艺术,使信访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开展了引导诉前调解服务,化解矛盾于萌芽,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信访工作在做好法制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诉前服务,对于三十六起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进一步落实调解衔接工作。二是开展改变信访方式,将信访窗口前移,变上访为下访,拓宽信访渠道,设立信访信箱,公布信访专线电话,及时了解情况,排查纠纷,化解矛盾,化干戈为玉帛。四是积极撰写信访专题材料。针对不同时期信访工作的动态,对老上访户上访的焦点以及违法上访情况分析并采取了措施和建议,写成专题材料逐级上报。对重大风险案件进行风险评估,撰写专题材料二十三篇。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76多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46人次。对于长年申诉、上访的老大难当事人,争取让他们气冲冲而来,心平气和而去。2011年“两会”期间,他被派到北京接访,在短时间内克服了重重困难,穷尽措施,将上访人员劝返,出色地完成了接访任务。现在法院工作的信访形势总体稳定,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受到上级法院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二、创新载体,注重调解,促进互动
长期以来,他处理案件坚持做到“五心”,即接待热心,回答诚心、解释耐心,宣传细心,服务放心。一切事情依法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他积极加强司法便民工作,始终把热情服务与严格司法结合起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立案效率,努力再创人民满意的窗口形象。在原有方便群众的基础上,提高立案的效率,便于对新收案件的编号立案和对案件审理流程的跟踪管理。另外,添置了便民箱、举证指南等便民诉讼材料。采取了分工负责的方法,简化了立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方便了群众。在立案时间上,严格执行时限立案制度,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有95%的案件能够在15分钟内办理好立案手续。在服务态度上,做到热情周到,对不懂书写诉状和申请执行书的当事人,给予耐心讲解并发给“风险提示书”、“起诉书”等诉讼文书格式。并提供一张椅、一支笔、一杯水的方便。工作方式上,公布庭室人员姓名和照片、岗位职责,方便群众,开展司法服务,建立集立案、审查、送达等为一体的柜台式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立案的问题,当日立案率达99%以上。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数800多件,做到了无错立、无漏立。
三、“调字”当先,转变理念天地宽。
他十分注意对案件的调解工作,一些邻里关系、生产经营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大多积怨较深,矛盾容易激化,稍不留意,会引起大的事件。为此韩桂斌同志能够将一个“情”字贯穿与案件的全过程,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情感人,以心调节,辩法析理,努力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让他们在和谐的气氛中,理智的对待双方的矛盾纠纷,再加上自己细致入微的观察、沟通和揣摩当事人的心态,立足事实,勘定是非,适时的进行调节,这样,即使因为意见分歧太大而达不成协议,做出判决,当事人也能服判息诉,案结事了。近年来共调解各类民事案件30多起,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他参与调节处理的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自动履行率高,当事人满意率高,为辖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