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安保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营造良好的司法审判工作环境,按照地区中院的工作部署安排,五一期间新林区人民法院组织办公室、法警人员推进各项措施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法警办公区域的改建工作。为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证司法活动顺利开展,维护司法人员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五一期间,新林区人民法院对原有的法警队办公区域进行改迁改建,办公室工作人员、法警人员加班加点积极配合改建扩建人员,将法警队从三楼搬迁到一楼,同时为了保证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出警速度,拆掉了原有的隔离门,并将可以出现隐患的地方进行了改建,目前各项改建工作已经完成。
二是加强突安保设施投入。进一步加大安保设施和人员的投入,对现有的安检门、X光机、手持金属探测仪、监控系统、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功能正常。继续增配安检仪、存包柜、防爆桶、消防栓等安防设施和装备,增加了机动岗位,做到设施和人员的双重保障。
三是加强规范安保值班工作。在立案大厅、办公楼内增加法警值班岗,由法警进行查验身份、安检检查、登记通报。充分使用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仪和存包柜等安检设备,做到“三个一律”,即进院当事人及旁听人员一律将包寄存、入院入庭人员一律要进行安检、凡金属制品等违禁物一律不准带入。开庭时,法警密切注意当事人及旁听人员的动向,防范危险于未。坚持执行24小时值班、加班、值班巡查工作,在工作日下班时间、夜间、节假日、公休日安排法警值班,并对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门经常性进行巡查,坚持值班时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彻底杜绝脱岗误报等现象的发生。
四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度,加强案件的风险评估与分析研判,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充分做好相关准备,认真研究对策与制定预案,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并随着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方案和警力部署,依法果断处置。坚持信息反馈汇报制度,发现苗头尽量多做工作,并及时向院领导反馈汇报,力争把各类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