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新林区人民法院多次召开院务会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规定,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改革,推行简案快结,繁案精审,改变以往繁简不分,混合办理的模式,通过征求意见、把握问题、强化细节、明确指标,最终确定案件繁简分流方案,将繁简分流制度落实到实处。
优化资源配备 推进繁简分离。新林区法院将所有审判人员按照3:2的比率进行配备分组,每组由不同的精英法官带队,3比例的法官专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比例的法院专门审理简单案件。以40%的审判资源办理80%的简易案件,以60%的审判资源办理20%的疑难复杂案件。2016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4件,通过繁简分离制度,结案248件,同比结案率上升了2.6%。
明确责任分工 形成流水作业。将司法辅助人员进行整合,明确责任分工,梳理审判程序,由审判人员负责审判和拟定判决,法官助理负责前期调解、证据交换、送达等,书记员负责开庭记录、流程管理和卷宗整理等工作,形成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相互配合、环环相扣的“流水线”审判模式。
坚持自愿原则 实行速调速裁。案件进入法院后,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对争议标的不大、法律关系较为简单、预判案件调成率较高的案件,及时开展立案调解和速裁。对于立案当天双方到场的简单案件,双方当事人明确同意不需要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要求实现“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和宣判、当天制作裁判文书、当天履行”。对于立案发现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不宜适用立案调解和速裁的纠纷,按照一般诉讼案件立案并转交相应业务庭进行审理。
兼顾公平效率 保证案件质量。通过案件繁简分流,新林区人民法院结案数较2015年同比上升2.6%,平均结案天数由制度实施前的71天下降至60天,结案时间缩短11天。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0%以上,刑事繁案平均结案时间73天,刑事简案平均结案时间30天。民商事繁案平均结案时间117天,简案平均结案时间31天。
2017年,新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繁简分流制度,在3:2比例配备分组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审判人员,让更多的审判人员参与到重大疑难的案件审理中,从而增强审判经验,为全院案件审判质效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