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院宣传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法院宣传工作水平。2016年累计在国家级、省、地级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稿件34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健全规章制度 强化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先后制定实施《新林区人民法院调研信息宣传统计工作规则》、《课题调研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司法公开、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规定》、《网络阅评工作要求》等规定,细化各部门报送宣传工作材料的目标任务,明确年终考核指标;严格工作纪律与工作流程,统一安排接受有关媒体采访,严格执行写、改、审、发的审核发稿程序。
(二)创造硬件条件 强化工作网络的健全性
为了推进新闻宣传工作效果进一步提升,方便新闻信息工作者掌握第一手材料,新林区人民法院为新闻信息工作人员购置配发摄像、照相、移动存储等器材必要的宣传用品;同时,在各业务庭抽调1-2人担任兼职信息宣传员,整合全院力量,形成了一支以新闻发言人、新闻联络员、专职宣传员、网络阅评员为主力的宣传队伍;在强化新闻宣传工作之余,不断加强对从事宣传工作的同志的专项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新闻意识、写作及对外宣传能力。
(三)建立媒介机制 强化法院宣传的主动性
新林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案例资源,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信访听证会等活动,为新闻媒体的相关栏目提供素材,支持媒体采访报道法院工作;同时积极构建相关媒体沟通桥梁,赢得新华网、人民网、东北网、光明网、黑龙江法制报、大兴安岭日报等媒体对法院宣传工作的支持,加强主动投稿工作力度,尽可能地争取宣传平台,最大限度地将法院工作推向社会。
(四)把握宣传重点 强化法院宣传的全面性
宣传法院的日常工作重点和专题工作亮点,对于法院及法官的突出事迹,及时反馈给媒体;对重大事件或重要宣传题材,如“法官进社区”、“巡回法庭”、网格化建设等,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同时报道,突出宣传效果;对于不利于案件审理的采访要求,及时向媒体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解释,避免不利的宣传;同时注重宣传的全面性,实现常规性宣传与动态宣传、工作宣传与个案报道、宣传工作与宣传典型的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