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促执行 尽心尽职为百姓

2011年12月23日,新林区新林镇居民白玉兰带着写有“秉公执法促执行,尽心尽职为百姓。”的锦旗来到了新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员董春波的办公室,感谢这位不求回报、尽心尽职为百姓办实事的恩人。
案件申请执行人白玉兰患有白内障,因为要不回曹某所欠的5万元欠款始终没钱做手术,而起诉到新林区人民法院。胜诉后,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董春波不顾严寒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曹某,做其思想工作,并结合新林区人民法院开展的“反规避执行活动”强化执行联动,组织、引导、协调和督促联动单位积极履行协助义务,将被告人曹某所抵押房产交付白玉兰抵偿部分欠款,并为双方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提高了生效裁判文书的履行率。这样一位一心为民办实事的好公仆让白玉兰很感动。为感谢董春波为自己要回了欠款,白玉兰曾找到董春波并拿出2000元现金以表谢意,被董春波婉言谢绝。她说: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你把钱拿回去,只要你们当事人满意就是对我工作的最大肯定。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从事执行工作10年来,董春波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她在工作中很严谨,不管多么细小的工作她都会认认真真地去完成,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她的实际行动中的得到了验证。董春波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
董春波有个女儿,马上要面临高考,做为妈妈董春波却很少有时间能陪陪女儿。高三的孩子面临着人生重要转折点,稍不留神人生轨迹就会完全改变,董春波深知这一点,但为了工作她经常自己加班到很晚,一忙起来很少有时间过问女儿的学业。她说“我对得起当事人,但我对不起我女儿。”
其实,在新林法院这样的干警还有很多,董春波只是其中默默无闻的一员,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着一名司法工作者的职责,维护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践行着为人民司法的宗旨。
如当事人白玉兰所说:好人定会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