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庭审直播录播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孩子在商场免费娱乐区受伤,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6-11-25 10:46:26


案情:一家长带着6岁孩子在一家设有气垫城堡的商场买东西。让孩子脱了鞋进入城堡玩耍,没想到孩子不慎从滑梯上掉下来摔伤了胳膊,孩子被送到医院,花了6000多元医药费要求商场赔偿。商场说:商场娱乐区的城堡是免费的,并置有“家长看护好自己孩子”的警示牌,故商场不同意承担责任。 法官释法:商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商场设免费儿童娱乐区,目的是为了招揽顾客,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设置免费儿童娱乐区是商场的商业策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商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同时,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同时具有监护责任,故商场与你应承担各自的责任比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