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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规范执行款物管理成效良好

发布时间:2016-09-24 14:56:16


近日,新林区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执行暂存款》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执行款物专项检查”活动,该院坚持“严抓制度、严管程序、严格监督”的“三严”原则,从节点、程序上对执行款物做到无缝管理,确保了案款收付、物品存放的规范、有序。

  一是严格制度,规范管理。该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案款的入账、过付、对账及执行物品管理等进行规范,明确各岗位、环节职责;建立“执行案款收付台账”、“案款对账簿”、“扣押物品台账”等多本台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账目笔笔清晰、准确无误。

  二是严格流程,精细管理。设立案款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付。案款到账五日内核算执行费及案款,逐案登记、逐案报经审批过付,收款及支付凭证由执行局附卷,以备核查;查封、扣押物品由执行局接收,管理,所有扣押物品均登记备案,留存影像资料。各程序环环相扣。

三是严格监督,跟踪管理。该院将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纳入执行局岗位目标进行考核,建立月对账制度,对过付不及时、台账记录不规范的情况,严肃问责承办人,限期整改;定期查阅执行案卷和执行款物管理台账,督查执行案款交接、归档手续是否及时、清晰、完备。通过长期动态监督,杜绝截留、挪用、侵吞执行案款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自开展执行工作以来,除一件因申请执行人在外地不能回来领取未过付外,该院其他案款均在到账后完成过付,总过付金额达10余万元,做到了过付及时、准确、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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