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拒绝支付 精心调解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16-09-24 08:49:45

近日,新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程铁章、田鑫、张文志、孙秀延、汪建军、张宏伟、王立辉、杨忠林等八人诉被告毛艳林、李国伟、彦廷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法院院长刘军认为本案涉及的人员较多,且多为家庭困难的工人,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因此决定参加合议庭亲自审理此案。经合议庭法官加大庭前、庭上调解力度,最终全部调解结案,化解了矛盾,避免了工人情绪的激化和利益的损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4年5月至10月,被告毛艳林、李国伟、彦延博(三人系合伙关系)雇佣原告程铁章、田鑫、张文志、孙秀延、汪建军、张宏伟、王立辉、杨忠林的翻斗车、装载机在新林装载、运输沙子、黑土等材料。工程竣工后,被告毛艳林、李国伟、彦延博欠原告程铁章等八名工人工资4万余元,且多次催付未果,八原告不得不诉至法院。新林区法院合议庭法官在仔细阅读案卷后,边做当事人的释法答疑工作,边积极引导他们走调解解决此案的道路。经调查,被告毛艳林、李国伟、彦延博还有5万元工程款在建设单位处未结算,办案法官当即联系到该工程建设单位,并对涉案的款项及时予以冻结。最终,经过办案人员大量的说服工作,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三被告与八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法院从冻结的建设单位工程款中支付拖欠八原告的运输费共计40650.00元。
(专审委 孙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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