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清理四类案件 发布时间:2016-09-02 09:28:27
自“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严格按照活动要求,齐心协力,上下联动,深入推进活动有序开展。我院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将该项活动的开展定为“一把手”工程,对活动重要事项、疑难案件院长要亲自过问、处理。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强化对活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将具体工作分解到执行局个人,有专人负责执行案件数据核录、专项活动宣传工作及涉民生、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执行信访案件和其他执行积案的清理,强化了对专项活动的组织保障。同时严格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活动精神实质,紧密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力求将专项活动做实、做细。
针对四类执行案件,我院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一是设立绿色通道。设立四类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对台账管理,执行立案、内勤分案和案款发放等每一环均设定时间限制。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四类执行案件,执行局长进行实效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在法院内部的非执行耗时,形成了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的“三块”模式。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工作中采取夜间执行、午间执行、假日执行、蹲点执行等执行方式,利用“时间差”使当事人无处藏匿。执行干警斗智斗勇,耐心调解和强制措施双管齐下,啃下了一批“骨头案”,打击了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活动至今,执行局已进行集中执行专项行动4次,分管副院长亲自带队,执行局全员参与。三是用好强制措施。坚持用好用足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转移藏匿财产、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民事制裁、司法拘留等强力措施。仅2014年就对60余名拒不执行、谎报隐匿财产、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对3名转移法院查封财产、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涉嫌触犯刑法的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四是利用“黑名单”震慑拒执老赖。自2014年至今已将8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目前我院还有拟加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3名。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造成限制,迫使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老赖”自动履行法院未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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