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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伤妻伤己又获刑

发布时间:2011-12-28 12:21:06


2011年12月16日,新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某危险驾驶一案,被告人王某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并带其妻子撞到砂石堆上,造成王某及其妻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9mg/100ml,超出酒驾标准2倍以上,且发生了交通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新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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