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司法改革”攻坚之年,新林区人民法院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为己任,优化制度措施,着力推进“六型”法院建设,将司法发展新常态贯穿日常审判政务,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行务实之举 创建服务型法院。
新林区人民法院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改革、服务群众、服务审判、服务干警为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制度建设,一是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推行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窗口、人民法庭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引导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创优、岗位争优。二是着力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司法人员及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推动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各项工作的标准化。三是广泛开展法院志愿服务行动,以法治宣传、司法服务、扶贫助困、公益活动等为内容,深入社区、林场、企业、学校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建立健全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行服务承诺践诺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立案、信访接待带班制度,建立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五是推进法院组织服务常态化,深入开展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活动,延伸服务触角,架起服务党员群众的桥梁纽带。六是夯实法院基层党党支部服务基础,调整优化组织设置,探索推行设立党支部党务内勤,有序推进党务干部轮岗交流。
二、行勤奋之举 创建学习型法院。
为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及业务能力,践行“两学一做”基本要求,新林区人民法院建章立制,不断强化学习型法院建设。一是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大兴学习之风。进一步完善院党组及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要求成员以一带十发挥带头、指导作用,推动法院学习风气的形成。 二是切实端正学习态度,转变学习观念。依靠政治思想教育端正干警的学习态度,提高学习质量。通过开展各项主题、专题教育活动,让干警体会到自身素质与时俱进,实现
“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思想转变。三是丰富学习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利用各种载体搭建学习平台,采取丰富的学习形势,提高干警学习的兴趣,邀请专家讲课,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提高干警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从而能正确适用法律。加强内部交流,建立公开交流制度,由各业务庭室轮流开办专业法律讲座,促使法官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坚持周五学习制度,提倡案件讨论制度,促使法官开拓视野、取长补短。提供竞争平台,经常性开展庭审竞赛、优秀诉讼文书评比活动、经典案例分析上报,形成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学习态势。强调理论研究,结合审判实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文章,择优层层向上级法院推荐。四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保证学习效果。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局及上级法院的培训安排,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确保全体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更新。鼓励在职干警积极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给予物质奖励并纳入法院后备干部人选,有效促进了法院的学习风气,近年来,新林区人民法院已有2人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三、行作风之举 创建廉洁型法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会议上再次强调,“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有多少就处理多少”。“作风建设要永远在路上”,新林区人民法院院党组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并采取措施将作风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系统工程,建立党组统一领导、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法官及其它工作人员支持和参与的廉政机制。二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各项主题、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召开反腐倡廉形势座谈会,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反省、自觉醒悟,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出现问题的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提出努力方向。三是 加强审判执行权监督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廉政预警机制,加强监督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使监督的关口前移。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之中。认真做好违法违纪线索收集、初查工作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 四是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将廉政作为法院工作的有机整体,纳入长远规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分析,有考评。院党组每年末均利用不少于一个月的时间对党风廉政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确定新年度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和主要措施。院领导逢会必讲廉,调研必查廉,警示大家开会不忘廉政学习,工作不忘廉政要求,执法办案不忘廉政条规。同时建立同纪委、人大及信访部门定期联系制度,加强通报,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加以防范,确保了廉政措施的有效落实。
四、行改革之举 创建创新型法院
自《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公布以来,新林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改革方案的具体要求及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规定,借鉴和吸收试点改革法院的经验和做法,积极筹划、运作、创新、落实、建立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特色制度,循序渐进推进、落实。积极完善多远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继续铅华“五全调解”模式和“三步四级调解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网格化建设,充分利用网格化化解矛盾纠纷的前置作用,推动各种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衔接,有力引导群众跟多地选择非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举措的落实,完善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人员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稳定基层法院基层法官读物子都的安排等各项制度。
五、行公开之举 创建开放型法院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新林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推进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一是制定审务公开方案。确保审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二是完善审判公开机制。在立案环节中,在诉讼服务中心安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诉讼指南和诉讼费收取等相关事项,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在庭审环节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实现庭审过程透明、公开,通过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开设科技审判,推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在执行环节中,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立及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实行全程公开。 三是拓宽审务公开渠道。办好宣传栏,把法院的工作动态、便民措施和审判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强化审务公开监督。严格贯彻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定期召开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情况,加强人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把审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庭室局队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内容之中,确保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案件评查、法律文书评比、开展听庭考核和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观摩等活动,促使审判人员切实落实各项审务公开措施,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六、行数字之举 创建智能型法院
信息化建设是当前人民法院实现科学发展的自我变革,是适应网格化和大数据时代发展变化,主动对应社会变革和司法需求的必然选择。自2012年起,新林区人民法院着力推进“服务审判、服务法官、服务群众”的信息化建设工程,推推法院的科技化发展。一是加大智能应用系统构建力度。自2012年以来,新林区人民法院逐步实现了三级、四级网络全覆盖,法院从立案到结案全部实行数字化管理;完善了科技法庭建立,实行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完成“三大平台”建设,实现审判流程公开、裁判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完成远程接访、远程提审系统的建立,方便快捷的解决信访纠纷和对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提审询问;完成了数字化档案查询系统建立,更加方便快捷方便当事人查询;建立了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信息交流平台,使信息化建设迈上一个新平台。二是强化智能型人才培养。为保证法院数字智能化稳固运行,新林区人民不断加大智能型人才培养力度,
政工科 姜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