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月12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争创学习型法院、争创学习型法官”动员大会,新林区人民法通过视频播放形式远程参加,认真听取了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龙同志宣读的《读书学习活动实施方案》及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在部署开展“双争”活动的重要指示。会后,新林区人民法院按照《读书学习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王启胜院长的指示精神,认真筹划,精心组织落实,推进“双争”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重申指示精神,落实方案要求
2016年1月13日,新林区人民法院召开全员干警工作会议,会上,刘军院长就如何应对新挑战、增强新本领、开创新局面再次重申中院王启胜院长的重要指示,指出“法院队伍建设是一项带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的重要工作,也是目前新形势下提高司法能力的有效途径。作为新时期的法院队伍必须认识到加强学习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不仅是新常态下改革发展的要求,也是林区经济转型中群众对法院的新期待。同时,结合新林法院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新林区人民法院开展“双争”活动实施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具体措施、活动要求、学习内容及开展“双争”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工作
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军担任组长,副院长李青春、单冬慧为副组长,各业务庭室主要负责为组员的活动小组,下设政工科为常务办公室。组长、副组长以上带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业务知识,熏陶组员层层带动全院干警深学、深思,营造浓厚学习气息。常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传达相关指示精神,分发各种学习材料、营造宣传氛围。同时设立办公室为“双争”活动开展的监督机构,评测干警的日常学习情况,并针对干警的学习内容,考核干警对知识的理念能力及应用能力,对于具有突出表现的干警给予嘉奖,并在公示板上进行公示对干警加以鼓励。
三、完善资源配备,规划制度措施
为进一步营造法院的学习氛围,增强干警知识的积累,经院党组讨论决定,订购一批与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书籍,书籍种类涵盖了法学实务理论、最新的党的政治理论及历史在哲学系列,通过知识吸取,不断强化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塑造优秀的法官素质打造坚实的基础。在落实“双争”的同时,新林区人民法院还出台了多项学习制度及措施,如:图书室、阅览室开放制度、优秀干警的学习奖励制度、学习成果转化实际能力年终评优制度等多项制度,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更加激发了干警的学习动力和学习兴趣,为法院的未来发展,培养全面性的知识人才奠定了基础。
多年来,新林人民法院始终把人才的培养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先后培养出了一大批人才,目前为止,本科学历人员23人,大专学历人员2人,双学位人员2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2人员,这些人才坚守宗旨,廉洁为民,公正司法,为法院的建设付出了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