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打造司法为民平台
作者:姜巍 发布时间:2015-09-25 11:11:45
信息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法律尊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是向社会传递司法为民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果的重要平台。当前新林区人民法院将信息宣传工作与审判业务同步推上日程,推进法院工作发展。
一、健全信息宣传机制 成立了信息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院党组成员分别担任信息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组长和副组长,院办公室、政工科等部门负责人及院文秘工作人员、网络管理员为成员,设置了信息宣传工作办公室,拟定了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领导机构及其成员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形成了一个集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为一体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了信息宣传工作与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建立了信息宣传员工作网络。按照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工作的要求,设定信息宣传员3人,覆盖全院10个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的动态消息、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聚合信息宣传员力量,成立了信息宣传工作指导协调组、活动策划组、信息采集组、影像图片组、信息编发组和舆情监测组,并规定信息宣传人员可以列席涉及宣传内容的党组会、院务会及其他重要会议,以便及时、准确、全面进行宣传报道,搭建了一个独具特色的集沟通联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融为一体的工作网络,保障了信息宣传报道任务的圆满完成。 出台了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和措施。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及《信息撰写奖惩办法》等制度,制定考核激励机制,规范了信息宣传工作,确保了信息宣传工作的有效运行。 二、加强信息宣传阵地建设 巩固传统阵地。以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为载体,充分发挥宣传橱窗的作用,巩固《法苑简报》、宣传栏、宣传图画、法院文化墙等传统宣传阵地,及时更新板块内容,宣传时代主题、形势和任务。加强与人民法院报、大兴安岭日报和龙法政工、新林区电视台等传统宣传媒体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地邀请其专业人士来院进行指导,学习好的信息宣传工作方法,及时准确地报送编发信息宣传稿件,宣传法院发展成果和干警的工作风采。 拓展网络阵地。高度重视新媒体时代网络宣传阵地的建设和运用,主动抢占新媒体宣传主阵地,在开通法院网站、法院微博的同时,开通了三级法院专网,建立了法院 “三大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平台,网络阵地内容集法治思想交流、执法办案动态、审执工作举措、司法为民服务和审务公开、政务公开为一体,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快速传递审判工作动态,进行网络庭审直播,展现法官队伍风采,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民的司法微服务。
注重物力投入。在保障每名干警人均拥有一台电脑的基础上,为各部门和人民法庭及信息宣传工作人员配置了摄像机、照相机、速印机、传真机等器材,并设置专用电脑与互联网连接,确保了信息稿件编写发布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加强信息宣传报道编发 以2014年度新林区人民法院信息宣传工作为例:经过调研梳理统计,一年中,该院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增强人民法院社会公信力、公众亲和力、法制传播力的着力点,先后编发信息宣传稿件216篇(条),被人民网采用1篇,被黑龙江省法制报采用9篇,被龙法政工、大兴安岭日报采用9篇,信息宣传工作做到了报纸网络上有名和有影,为法院建设事业全面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政工科 姜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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