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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区人民法院干警政治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1-12-23 18:36:18


为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激发全院干警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央、省、地、区有关指示精神和中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目标

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和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院干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主义信念。对干警进行共产主义和革命人生观、为人民服务与人民法院的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搞好法院的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法官队伍。

二、学习时间及方式

1、每周学习一次,周五上午组织全院干警学习。

2、政治学习以听讲方式为主,兼有到先进单位、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请先进典型作事迹报告等方式。

3、组织干警对时事政治进行讨论。

三、学习内容及要求

1、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2、学习党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

3、学习国内外影响重大的时事政治事件,结合我国国情,通过学习统一思想。

4、传达党组下达的文件,正确领会文件精神,布置落实措施。

5、进行作风建设学习,深入持久的开展党性党风教育。

6、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干警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增强事业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正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7、增强廉政教育,严肃职业纪律,强化廉政意识,增强干警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杜绝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廉洁奉公,确保司法公正。

8、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院干警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风貌,弘扬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和集体主义精神,提倡积极向上树正气。

9、强化形象教育,规范干警举止言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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