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以司法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纠纷调解格局,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与联动, 2015年4月10日,新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青春亲自率领巡回法庭下一线办案,成绩卓越,社会效果显著,受到百姓的点赞。
此次巡回是全面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来第一次人员最多、行程最远、巡回时间最长、所承担任务最多的一次巡回办案,此次巡回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法律咨询、接待来访群众、指导诉讼、就地收案、诉前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等工作。
4月16日,巡回法庭到达了新林最北端塔尔根林场,这里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很多纠纷都是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及社区进行处理,实在无法解决,百姓才会情不自愿的到新林区人民法院解决矛盾。巡回法庭的到来,打破了这里的宁静。当日的中午,正当巡回人员正要用餐的时候,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随后,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张主任跑了进来,他们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们社区有一居民因欠款无法要回,在欠款人家欲采取暴力手段迫其还债。刚才我们进行调解和劝阻,可是双方当事人不听劝阻,矛盾一触即发,而且很有可能出现“民转刑”现象。得知法庭来这里了,我们来向你们求援。”
案情就是命令,全体巡回法庭工作人员顾不上用餐,立即介入,李青春副院长并作出重要指示,两名调解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随其去当事人的家中处理此事,另外两名干警分别行动,一名干警求助公安部门以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另一名干警通过当地民政部门请到当事人的家属或与其关系密切的朋友。到达现场时候,双方当事人情绪异常激动,一人拿着木棒,一人菜刀正在对口大骂,中间有不少邻居正在劝阻,债务人的家的门窗已经被砸破。李青春副院长及两名审判人员分别对当事人进行劝说,安抚情绪,且亲自与债权人进行交谈了解情况,经过了解,原来2014年3月,债务人刘某向债权人张某借钱,称其母亲身体不好,要到哈市进行看病,债权人张某认为他们平时关系不错,就借给债务人刘某8000.00元人民币,谁知他并未为其母亲看病,而是用于赌博,8000.00元全部输光,债权人张某知道此事后向其索要,债务人刘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并时常躲着张某,最近听说刘某要去南方打工,正在卖房子,张某通过朋友找到了刘某,见面后因为双方语言过激变发生了争吵,最后出现这样的结果。了解情况后,李青春副院长通过法律、人情、事理等各方面对其予以劝说和批评:“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法受法律保护,应当通过合法的形式进行索要,对其无能力偿还或转移财产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或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并不能因为对方不还钱而拿着棍棒大打出手,毁坏人家财物,其本身的行为已经违法,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经过长两个多小时的劝说最终债权人刘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另外两名审判人员在债务人的家中也苦口婆心的劝说,认为他不应当欺骗朋友,谎称自己母亲有病借钱用于赌博,这样不仅欺骗了朋友,也丧失自己的诚信。通过努力,最终债务人刘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答应还钱。由于双方情绪缓和且对自己的行为都承认了错误,李青春副院长将他们叫到一起进行再次调解,劝说刘某对所欠张某的8000.00元及时偿还,而对张某毁坏刘某家的门窗折价予以赔偿,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刘某给付张某6500.00元,第二日通过巡回法庭6500.00元全部到位,至此,一场可能“民转刑”的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6月11日,当李青春副院长正在办公室查阅卷宗的时候,一阵轻轻的敲门声传来,随着一声“请进”的传出,一个手拿锦旗的男子走了进来。一进屋该男子就说“谢谢您李院长,我是今年四月份在塔尔根林场你们帮我要钱的张某,要不是你们,我这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要回来,当时由于情绪激动还不知道出什么事情,真的很感谢!我也不知道怎样表达我的心情,只能做了一面锦旗送给您,表示感谢!
巡回法庭不仅能够解决基层群众矛盾纠纷减少诉讼,还能有效够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自2014年以来,新林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每季度下基层巡回,至今已经巡回7次,解决各种民商纠纷20余件,接待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张,法律宣传讲座15堂,指导人民调解30余次,真正地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巡回法庭所到之处,处处点赞。
(政工科 姜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