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丢失再婚遇困难 千里回乡遇干警帮忙
发布时间:2015-06-30 11:29:15
2015年5月6日,新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待了一位从辽宁回来的卑阿姨,现年已经65岁。1988年,她与丈夫田某离婚,离婚后带着孩子一直居住到辽宁,现在孩子都已经长大成人结婚生子。而在其人到夕阳之时又遇上黄昏之恋,为了年老有个伴,卑阿姨打算结婚。但是当办理结婚登记时候,当年的离婚手续找不到了,于是从千里之外的辽宁回到了新林。通过电子档案查询,并没有找到卑阿姨的任何离婚信息。对于离别多年熟悉而又陌生的家乡,她束手无策,有人告诉她去新林区婚姻登记处查询,还有的让的她档案局去查询,卑阿姨到处走,到处查询,由于没有手续处处遇难。新林法院立案庭赵冶、法警队队长韩玉彬知道此事后,主动与主管业务的副院李青春联系,并将卑阿姨的情况进行了汇报,李青春院长当即同意,由赵冶、韩玉彬负责帮助查询,赵冶、韩玉彬在院里开了相关的手续及相关证件分别到民政、档案局进行查询。通过与各部门工作人员沟通,查询自1987年至至今的所有信息,虽然没有查到她本人的离婚信息,但其前夫的结婚信息找到了,其结婚的材料中找到了相关的结婚证明文件。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调取,为卑阿姨再次提供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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