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人民法院利用网格化管理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多起,排查涉诉信访隐患案件30件,已通过网格化管理全部化解。
一是借助网格管理,延伸服务触角。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通过法庭、法官、人民调解员参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并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沟通,利用多网合一、一网多能的优势,使法院矛盾化解触及末端,维稳工作不留盲区、法律服务全域覆盖。
二是人员下沉,服务细化。坚持增强工作实效和提升服务工作水平相结合,把有知识,有能力,有热情的法官下沉到网格当中去,贴近群众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主动上门服务,开展法律宣传,创新工作方法,做到宣传法律知识做在矛盾产生之前,化解纠纷做在矛盾激化之前,提供法律服务做在群众需求之前。法院网格管理人员在网格中,一人担当四种角色:法律服务员、纠纷排查调处员、矫正帮教员、法律宣传员。开展定期走访交流、民意研判解难、情况报告反馈、宣传培训教育工作,遇到涉法问题,主动介入,及时化解纠纷,面对面开展工作。
三是借助网格化管理,建立涉诉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组织网络。法院充分利用区政府网格化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以基层法庭为枢纽、以驻社区法官为基础、以司法信息协调员为触角,建立涉诉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组织网络,并将其融入地方网格化矛盾纠纷调处系统,实现优势互补。由法院党组领导下沉到各场镇网格,对网格的法院人员在岗情况、信息反馈、问题处理进行督查,在网格中固定联系法官,具体排查、处理、上报本网格的涉法涉诉事务,与镇场、社区沟通、结合,固定司法信息协调员,随时掌握网格里人员动态信息,协助处理矛盾和纠纷。
四是重点做好五个对接,形成合力有效预防化解纠纷。一是调确对接,即对各网格调处成功的纠纷,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实现调解与司法确认对接;二是诉前对接,即对未调处成功的纠纷,网格管理员可邀请法庭、法官参与调解,若仍未调解成功,可由网格管理员商同纠纷当事人向法院移送立案审查,做好对接工作,实现调解与立案对接;三是诉调对接,即法院将涉诉纠纷(包括诉前、诉中、诉后、执行、申诉信访)委托各网格进行调解,或邀请各网格对涉诉纠纷进行调解,实现诉讼与调解对接;四是调培对接,即法院对各网格的调解人员进行法律宣传、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他们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实现调解与指导、培训对接。
五是司民对接,即各网格成为法院在裁判案件中采集民意汲取民智的重要平台,促进司法公正、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实现司法与民意的对接。
新林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支持和指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以推进人民调解为根本,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大调解手段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逐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网格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截至目前,新林区人民法院共深入社区开展工作14次,其中开展法律知识培训2次、开展诉讼案件调解18件、社区走访4次,与社区人员座谈3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院诉讼案件平稳下降。2013年受理民事案件222件,综合调撤率达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