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省院民二庭庭长王中明、精神文明办主任端木宪杰、督察办公室主任黄河同志在中院纪检书记鞠洪福、政治处主任张莉的陪同下,莅临新林区人民法院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参观了法院立案庭、执行局、审判庭、文体活动室、党员活动室、阅览室等,省法院审判专家王中明庭长对新林区人民法院在基础建设上的投入给予了极大认可,在参观文化长廊时对新林区人民法院极具特色的精神文化、审判文化、行为文化、廉政文化建设成果给予了高度肯定。
在汇报会上,刘军院长向检查组详细汇报了新林区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情况及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经验做法。王中明庭长指出,新林区人民法院是一个成长中的法院,建设中的法院,法院人数虽然不多,但在院党组的带领下能够全院联动,形成了很大的工作合力,工作思路和实践活动走在了基层法院队伍前列。王庭长还特别嘱咐刘军院长一定要转达省法院对新林区委、区政府的感谢,感谢新林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法院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过程中给予的人、财、物的支持,要求新林区人民法院继续保持与区委、区政府的密切联系,接受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督察办公室的黄河主任对新林区人民法院在上次省院暗访中受到省院通报后采取的措施给予高度赞扬,黄主任指出基层法院在暗访中存在的问题是普遍的,但是新林区人民法院在整改中能够克服自身困难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反应速度快、整改及时,措施得当,成效显著,做法和经验值得全省法院学习和推广。精神文明办端木宪杰主任对新林区人民法院在成立党总支的过程中知难而进表示理解,他指出在这一问题上充分显现出了区委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新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顿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开展工作,加强文化建设和法院基础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扎实牢固,在营造区域繁荣稳定发展环境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