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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锤声声 再续辉煌

  发布时间:2013-07-22 11:10:55


新林区人民法院翠岗人民法庭成立于1984年,法庭所在地翠岗镇,下辖翠岗、碧州、塔尔根三镇,辖区面积310,384公顷,辖区人口2.5万人。法庭现有干警4人,年均收结案件30余件,年均调撤率均保持在97%以上,无上诉案件,执结率100%。法庭工作呈现调解率、息诉率、结案率、发改、上访为零的良好态势。先后荣获本院、地区中院和省高院先进庭室、记功等荣誉。2007年法庭新建办公楼,面积550平方米,配备警用车辆一台,办公设备齐全。

翠岗法庭辖区面积大,战线长,有些当事人距离法庭较远,到法庭打官司不太便利。法庭为方便当事人随时联系,尽可能地满足当事人合理要求,根据辖区面积大距离远的特点,为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节约费用,实行了邮寄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预约开庭,并应当事人之约设立“假日法庭”,最大限度服务人民群众。一是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公示诉讼制度和纪律,方便群众诉讼;严格执行诉讼费减、免、缓的规定,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两年来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30余件计3万余元,确保每一个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二是审判繁简分流。扩大适用简易程序范围,完善速裁制度,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严格案件流程管理,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办案效率。三是规范巡回办案。到各场镇、社区巡回办案,选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审判,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病残人员的案件就地审理,去住户家审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2010年以来,法庭巡回办案98件,开展法制宣传153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00余人次。

加强法庭文化建设,提升秉公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翠岗法庭认真学习和践行“公正、廉洁、忠诚、为民、”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图书阅览室、荣誉陈列室、文体活动室和法庭文化走廊“三室一廊”建设,进一步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营造出崇尚学习、团结进取的浓厚法庭文化氛围。

发挥精细化调解案件,重视调解定纷争,化干戈为玉帛。几年来,法庭一直都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尽量用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法庭认真分析研究,并结合离婚、赡养、相邻关系等纠纷案件多的特点,采取三步四级调解工作方法,严谨、细致、人性、精细化办案,即办案人、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均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办案人调不了的案件由庭长调,庭长调不了的案件由主管院长调,主管院长调不了的案件由院长调。重视团队配合调解,抓住每一个调解的机会,紧密联系当地基层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当事人亲友等各种社会力量平息纠纷,摸索出一套独特的调解方法。还要求干警在做调解工作时要有“五心”,即:爱心—爱岗敬业,心系百姓,要有一案未结寝食不安的为民意识;耐心—养成听得进、忍得住,不急躁的好性子;信心—有自信心,以坚强的毅力,克服困难,知难而上,利用各种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解工作;诚心—真心实意为百姓排忧解难,用真诚和热情为当事人着想,以实际行动赢得百姓的支持与信赖;公心—在调解过程中始终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创新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加强诉调对接。以培训、答疑、邀请调解、陪审、观摩等方式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提高调解能力。二是实行风险评估。对涉及当事人矛盾激化、社会关注、群体性纠纷等,在裁决前必须经过稳定风险评估。加强矛盾排查,消除矛盾隐患,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强化民意沟通。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裁判结果尊重民意、体现民意,加强法制宣传和对群众的教育引导,让人民群众认可司法裁判,提升司法公信力,从而达到息诉服判,社会和谐的社会效果。

团结奋进、廉洁自律,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翠岗法庭人员年龄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注重以老带新,新老结合,富有朝气与战斗精神,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认真贯彻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使“五个严禁”入脑入心,成为干警自觉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提高干警廉政、勤政意识,确保办案中秉公执法,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

总结过去翠岗法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法庭人将继续深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工作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基础作用,在司法战线再续辉煌。


文章出处:新林区人民法院《法苑》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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