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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执行创佳绩

  发布时间:2012-12-13 15:35:33


 

2012年新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50件,执结50件,结案率100%,结案标的145万余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执行任务。

    该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在重大执行活动中,院长、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都亲自参与协调,帮助解决问题,保证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财产申报制度、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要求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对虚报、隐瞒不报财产的当事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在落实办案责任制的基础上,将执行过程、执行措施和执行结果向案件当事人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强抓落实,该局全年的工作不断取得进步,使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执行工作是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法院一家很难独立完成,需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的支持。为此,该局自始至终坚持此一原则。在执行过程中,十分注重取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统一部署,协同作战的格局。在涉及政府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工作方法,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终于执结完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二是主动出击,攻坚克难。利用重要节假日一些被执行人回家团聚的有利时机,开展了四次集中突击执行行动。三是恩威并重,先礼后兵。在强调执行和解的同时,执行局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执行措施,2012年依法对4名长期赖帐不还的“老赖”予以司法拘留和罚款,在媒体予以曝光,加大法律宣传,充分显示了法律的威慑力,使当事人知道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敦促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四是以人为本,便民利民。该局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首先,将办公室电话和办案人电话号码告知案件申请人,不论刮风下雨,不论冰天雪地,不论岗上岗下,也不论白天黑夜,只要案件申请人打来电话提供执行线索,他们就闻风而动,迅速出击,实行24小时全天候预约服务。他们从人权角度出发,注意尊重和保护被申请人的生存权。在处分被申请人财产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他们留够必要生活费用,保证基本生存条件。使之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对弱势群体实行优惠。其次在工作安排上,尽量将地点相同、相近的案件安排在一起执行,这样既合理利用有限的执行资源,又降低了执行成本,减轻了案件当事人的负担。

文章出处:新林区人民法院《法苑》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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