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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 用法之力筑牢生态屏障

发布时间:2026-08-14 16:36:21


为迎接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暨全国生态日到来,8月13日、14日新林区人民法院统筹开展内部研学+基层普法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干警分别走进新林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翠岗镇开展普法宣传践行“两山”理念,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进社区、乡镇,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新林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现场悬挂主题宣传条幅,摆放宣传资料,向办事群众发放生态环境法典普法手册。干警面对面用通俗语言向群众讲解法典中噪声污染、垃圾处置、生态损害赔偿等条文,答疑解惑,让居民办事之余就近学习生态环保法律知识。

普法脚步延伸至乡镇基层。在翠岗镇宣传现场,干警设置普法咨询点,向群众发放手册,结合生产生活实际讲解耕地保护、养殖污染、林木保护、非法捕捞等法律风险,以案释法阐明破坏生态的法律后果,引导树立牢记“破坏生态要担责”的法治意识,打通宣传“最后一公里”。


此次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内强学习、外拓宣传”,一方面夯实干警生态司法业务能力面向院内青年干警征集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征文5篇;另一方面扩大生态环境法典社会知晓度,推动生态保护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下一步,新林区人民法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用好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常态化普法等方式,以司法利剑守护一方山水,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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