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人民法院
2025年员额法官拟入额人选业绩公示
任慈同志业绩公示
任慈,现任新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女,汉族,1991年3月出生,33周岁,2014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学理论专业毕业。2021年10月任同级职务,2023年10月任现职。
个人述职报告:近三年,承蒙组织信任与培养,我坚守岗位,积极践行职责,努力推动司法工作发展。现将近三年工作述职如下。
一、廉洁自律,严守纪律红线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管理好分管部门干警的本职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本年度在分管部门开展廉政检查、教育等超10次。日常严守组织、廉洁等纪律,注重自身形象,管好亲属,精简社交圈,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待工作,在系统内如实填写“三个规定”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报告,共记录17条。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中,我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法规文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通过自我反思、与同事交流,全面自查,未发现违规吃喝问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全覆盖,提醒干警抵制违规吃喝。在能力作风建设方面,带领院能力作风办公室推进专项工作,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组织各专班发挥职责,查摆的14个问题全部销号。近三年考勤无异常。
二、坚定信念,强化政治担当
始终将政治学习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三力”,为工作筑牢政治根基。
一是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全力推进“初心筑法魂・正义担使命”党建品牌建设,打造“融合支部”载体。积极组织党员进社区活动超30次,派驻干警进驻15个社区网格,开展“周五有约”政法访谈,完成帮居民更换楼道破损玻璃、粉刷房屋等微心愿4个。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推进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二是积极投身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多方面工作,参与“第一议题”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加相关会议超10次,共计11次部署、检查工作进展与内业建设情况。严格审核信息发布,编发新闻稿件500余篇,其中,《人民法院报》采用2篇,黑龙江省高院采用4篇,黑龙江日报采用6篇,省级新媒体采用近百篇。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0余次,正面宣传法院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地纪委监委评估组对我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我在党组会上认领3项反馈问题,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杜绝再次出现。四是优化绩效管理。担任绩效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带队赴多地法院及地区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优化绩效管理指标,提升工作公正性。我院绩效管理工作获区绩效办肯定,多次被推荐向省、地绩效办汇报交流。
三、履职尽责,助力工作提升
2024年,我开始分管立案、审判、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根据庭室职责调整干警分工,做到人岗匹配,提升工作效率。依据新版审判质量管理体系,改进审判管理方式,审判质效显著提升。
一是提升审判质效。新版审判质量管理体系的十四项考核指标中,我院十三项处于或优于合理区间。执行完毕率、调解率等大幅提升,案件比、上诉率等明显下降,实现管理指标“四升四降”,上诉案件“零”发改。二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运用“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调解机制,与多部门协调联动,成功调解多起矛盾纠纷。灵活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前保全+诉讼审判”模式,在供热站纠纷案件中,43件符合条件案件里,42件诉前调解成功,仅1件进入诉讼程序。三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我院首次审理非法采折野生兴安杜鹃案件,审判团队远赴云南调查取证,公检法联动打击违法行为。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收取生态损害赔偿金恢复生态,并召开跨区域协作座谈会,该案例被省法院写入年度工作报告。四是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相关专班牵头部门,将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融入司法工作各环节,两个专班在全区年度考核中分别取得第二、第三的好成绩。
工作经历:曾任松岭法院法官助理、翠岗镇副镇长,现任新林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负责政治部、分管综合审判庭、立案庭工作)。
张宇同志业绩公示
张宇,现任新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五级书记员,男,汉族,1993年11月出生,今年31周岁,2017年9月参加工作,202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专业毕业。2019年6月任现职。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公务员考核中均获得优秀。
个人述职报告:近三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帮助支持下,遵循“高效服务、全力保障、严格规范”工作理念,努力做好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为数字化改革服务的“三服务”工作目标,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现将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职工作方面
三年来,我始终负责审判管理工作,审判质效考核、人民陪审员、大数据平台管理、办案系统数据信息工作,虽身兼多职,但还是任劳任怨,勤恳工作,时间上统筹安排,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向老同志学习经验,从工作中寻找办法,业务素质迅速提高。2021至2022年,连续两年在年度考核中为优秀。
一是在审判管理方面,三年来,共制定审判管理通报20余期;制定本院各项审判规章制度20余项;撰写审判态势分析十余篇;引导当事人评价560余条,满意度100%,2021年在全区法院排名第一,全省法院排名前十;对法官主要审判数据进行通报100余次,使我院在近两年审判质效考核获得过全区第一、全省28名的成绩;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组织常规案件评查8次,合计组织评查案件100余件。司法公开方面,裁判文书公开400余份。以办案效率为核心,从立案、调解、审理、结案、归档等环节,严格监控每起案件的流程节点,我院诉讼案件平均办理天数提升至16.25天,该项指标位于全省前列,有效缩短诉讼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负责的审判质效考核工作,在全省142家法院主要工作排名通报中,2023年度全省排名第2名,2024年第一季度全省排名第35名,上半年全省排名50名。
二是能力作风工作方面,在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中,我主持攻坚破难专班各项工作推进,通过制定清理计划,督办台账等方式,清理了1件涉极端主义的长期未结案件,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率100%。制定了完善的工作方案和攻坚计划,每月组织各专班成员召开调度会,汇报各攻坚项目推进进度及下一步打算,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攻坚目标,并形成了高质量的内业材料,使我院在2022年区能力作风办第二、三季度考核均获得第一名。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积极主动引导当事人参与对法院工作评价,我通过电话方式引导当事人评价100余次,对于我区当事人年龄偏大,对手机操作不熟悉的情况,采取到当事人家中引导操作30余次,确保做到不落一案、不落一人,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当事人对法院工作评价满意度100%。加强审限监管,严格审限延长、中止、扣除等情形的审批。减少案件审理周期,我院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7.23天,大力推动因诉讼而处于动荡中的商业关系尽快稳定下来,因诉讼而被占用的金钱、时间、人力、商业机会及早地重新投入企业经营发展之中。
四是该同志还负责执行局工作,他负责的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执行到位率等执行指标均处于优秀值以上。耐心细致地做好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工作,在执行局工作期间,执行完毕案件4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长期执行5件,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仅一件,解决了拖欠多年以上欠款案件6件。执行完毕了一起拖欠老年人多年工资的案件,获得了申请人赠送的锦旗。2024年度雷霆行动中,该同志带领执行局干警外出执行的雷霆行动工作情况报告被省院采纳,在黑龙江日报刊登两篇。
二、廉洁自律方面
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执着坚定是我们的职业道德,我们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在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坚定不移地坚守这一理念,始终坚持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武装头脑,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践行党的宗旨,立场坚定,头脑清醒,有正确的是非观念。
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到廉洁自律,养成高度的道德责任感和自制力,坚持以德立身、以德励志。加强廉政教育学习,提高自身道德水平。在平时工作中,时刻密切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差距,认真整改,弥补不足,并严格遵守、坚决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遵守单位各项工作纪律,真正做到了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在工作之余,经常进行自我解剖、自我反思,不断强化自身内在的道德良知,逐步养成高度的道德责任感和很强的道德自制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坚持以德立身、以德励志、以德谋政、以德服人,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
三、工作经历
现任新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曾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五级书记员。
吴升远同志业绩公示
吴升远,现任新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五级法官助理,男,汉族,1997年8月出生,今年27周岁,2019年10月参加工作,2019年毕业于黑龙江财经学院法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25年4月任现职。
个人述职报告:2022年至今,我始终以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指引,扎实履行法官助理职责,积极为审判工作贡献力量。现将2022 年至今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深耕本职工作,夯实办案质效基石
(一)辅助审判工作扎实高效
2022年至今,我累计辅助法官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2件,行政案件12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8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5件,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在具体工作中,我注重全流程精细化辅助,庭前认真梳理证据材料,归纳争议焦点,为法官撰写庭审提纲;庭审中协助做好法庭记录、证据展示,配合法官开展调解工作,成功促成多起案件达成和解;庭后及时校对法律文书,确保文书格式规范、说理清晰,三年累计草拟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三百余份。因此,在过去几年里,为了能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本人一方面注重业务学习,另一方面强化写作能力。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此外,我通过经常读报纸、看其他法院的优秀文书来揣摩写作的技巧,不断提升自身信息、司法统计等的写作能力。这三年来,通过我的努力,我的写作水平有了一定程度地提升。
(二)多元工作任务主动担当
除审判辅助外,我积极参与院内重点工作:协助参与了本院的环境资源工作的统一部署落实,参与审理了原告方胜诉的行政案件研究工作,以及通过司法建议方式化解矛盾,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实现原告撤诉,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积极促进了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干警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三十余次,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活动十余次;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年轻干警的理想信念和法律专业能力,撰写案例分析、各类心得体会数十篇,2022年以来多次参加省法院、中院组织培训、调训,其中包含中院组织为期30个工作日的调训,均顺利完成调训工作任务及培训任务。
二、严守纪律底线,践行廉洁司法承诺
(一)筑牢思想防线,坚守职业操守
始终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加 “清廉法院” 建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新时代政法干警 “十个严禁”》,参加法院工作以来从未发生过问案件、接触当事人违规行为,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切实做到 “心中有戒、行有所止”。
(二)强化作风建设,恪守岗位责任
坚持 “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近年考勤达标率100%,从未因个人原因影响案件办理进度。面对案多人少压力,主动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任务,特别是在2023年案件量大、办案人数少的结案攻坚期间,放弃休息时间,协助法官集中处理积案二十余件,确保团队结案任务顺利完成。
三、工作经历
本人吴升远,现任新林区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男,1997年8月出生,2019年10月参加工作,群众,大学本科学历,黑龙江财经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四年级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毕业后获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9年10月考入塔河县人民法院,先后在塔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从事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辅助工作,能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具备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并于2025年3月26日调转至新林区人民法院,在立案庭进行工作,主要业务内容为行政和民商事审判相关辅助工作、立案相关工作以及审管办相关工作,从事法律工作现已满五年。
作为庭室青年干警,本人主动学习信息化系统操作,帮助法官掌握 “智慧法院” 办案系统,推动团队电子送达适用率提升。在与法官、书记员协作中,注重沟通衔接,形成 “庭前分工明确、庭审配合默契、庭后及时复盘” 的高效工作模式,辅助法官获评 “全省法院优秀庭审三等奖”。
董志鹏同志业绩公示
董志鹏,现任新林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四级法官助理,男,汉族,1988年9月出生,今年36周岁,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光电信息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23年5月任现职。
个人述职报告:本人自2023年调入新林区人民法院任职。在此,我将 2023年至今的工作情况向您汇报如下:
一、工作业绩
(一)执行攻坚,高效推进案件进程
在执行工作方面,我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主动的态度投入各类执行案件办理中。两年间,共参与处理执行案件120件,面对复杂多样的案件情况,不断探索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力求提高执行效率,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快速兑现。
充分利用线上执行系统,并与公安、税务等多部门建立紧密信息联动机制,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深入查询,精准定位财产线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通过线上查询、线下协作等方式,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欠款,保障了其合法权益。通过不懈努力,使得众多案件得以高效推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辅助审判,助力刑事审判质效提升
作为刑事审判法官助理,全力协助法官做好各项审判辅助工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高效、公正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在案件受理阶段,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对案件基本事实、证据情况进行初步梳理,确保案件材料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诉机关沟通协调,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在庭审准备阶段,积极协助法官确定庭审方案,制定详细庭审提纲,认真做好庭前会议组织和记录工作,梳理案件争议焦点,明确庭审重点。两年间,参与办理刑事案件17件,在 办案过程中,面对复杂的证据材料和法律关系,通过细致梳理和深入研究,为法官提供了有力的辅助支持,助力案件顺利审结,提升了刑事审判质效。
此外,在司法研究与总结方面。撰写典型案例8篇,完成调研任务3件,论文撰写任务2篇,通过对司法实践的深入总结与研究,为提升司法工作水平提供了有益参考。
(三)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法治宣传、业务培训组织等。在法治宣传活动中,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在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中,认真负责,保障培训顺利进行,促进了同事间业务交流和能力提升。
二、廉洁自律与考勤情况
(一)廉洁自律
始终将廉洁自律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联系自身思想实际,系统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自查。严格要求自己,从没有因为工作便利条件为个人和他人谋取过任何好处。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坚决抵制各种诱惑,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二)考勤情况
严格遵守单位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在工作任务繁忙时,主动加班加点,确保工作按时完成,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工作经历
自2023年调入新林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在本单位从事司法相关工作,从基础的案件材料整理、协助执行等工作做起,逐步成长为能够独立承担执行案件办理、刑事审判辅助等重要工作的业务骨干。期间,通过参与各类案件办理和司法实践活动,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提升了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工作始终。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4月2日,对上述拟入额人选,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新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457-3181295,邮政编码:165023。
新林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