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普法先行——新林区人民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5 16:28:39
为增强社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月15日,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新林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法院干警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实际案例,向社区商户和居民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售卖假药、食品中添加药品等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注意辨别消费陷阱,做到科学、理性消费。
同时,我院干警还参加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的“激发消费活力”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单、日历等纪念品,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提醒消费者在消费中应注意的事项及维护权益的流程,针对提出的消费过程中常遇到的质量问题、售后保障、商家霸王条款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讲解消费维权流程,提升居民消费维权意识。
下一步,新林区人民法院将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切实促进新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闭窗口〗
黑公网安备 23272202000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