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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府院共建“无讼乡镇” 传承创新“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3-03-30 17:23:53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经过前期积极筹备,新林人民法院与大乌苏镇人民政府“无讼乡镇”示范点共建揭牌签约仪式在大乌苏镇社区举行。

  

新林区人民法院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道路上,一方面传承“枫桥经验”,一方面不断探索创新“枫桥经验”新成效、新经验、新举措。探索创建“诉源治理”品牌打造“无讼乡镇”,推动实现“小事不出家门、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成讼,纠纷源头化解”的工作目标。

 

新林区人民法院在建立健全诉源治理网格的基础上,对可能引发的诉讼纠纷,与镇政府、社区工作人员采用线上线下沟通联系的方式,对潜在的纠纷进行摸底、疏导促进平安乡村建设,为打造无讼乡镇居开创新局面。

 

   “无讼”不是要制止大家开展诉讼,而是将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让矛盾纠纷在源头、在基层化解。下一步,新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问题需求为导向,抓紧抓实“无讼乡镇”建设,真正让“无讼”理念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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