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林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某客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据了解,该客运公司已近十年未开展经营活动,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新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破产清算案件。经多次沟通协调,使得各方均能平等受益,为推进清理“僵尸企业”做出了有力贡献。
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来,新林区人民法院通过多项创新举措,提高破产审判质效,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争先创优,提升审判质效
新林区人民法院准确把握破产案件受理条件,对适用快速审理机制的破产案件,充分运用电子送达,简化债权人会议运作程序,简化审理流程,缩短办案时间。组建专业化审判队伍,专门审理破产案件,提升审判效率。截至12月中旬,新林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60件,审结60件,结案率100%。均在三个月内审结,极大地缩短了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案件公开率、文书公开率、公告公开率、债务人公开率、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适用率均为100%。11月破产专班考核全区排名并列第二,充分发挥了商事审判服务营商环境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是走访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新林区人民法院多次开展法律宣传,包括申请破产的流程、所需材料等多项内容。全方位、多渠道向企业进行破产法律宣传并与企业开展座谈会,发放破产清算程序进入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宣传材料。成立破产衍生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向个人宣传讲解破产相关知识,为涉及破产衍生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在新林区内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树立法院队伍的良好形象,共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府院联动,强化沟通协调
制定府院联动机制,打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审判的“府院联动”工作格局。出台《办理破产工作专班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企业破产附院联动协调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等系列措施,定期与办理破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简化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
四是开展培训,组建专业队伍
为推动“僵尸企业”清理,新林区人民法院建立破产审判专业团队,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解放思想,明确职责,不断推动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同时注重加强业务能力提升,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向经验丰富的兄弟法院请教学习等方式做好破产审判及相关知识和能力储备,全力打造专业化的破产审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