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对家庭教育的阐述,深刻地诠释了家庭教育的重要任务与目标方向。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家庭教育的法律,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这意味着依法带娃已成为每个家长必须承担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引导家长科学开展家庭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新林区人民法院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动员会。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广场等场所,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家庭教育、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已向家长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50余份。 着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民法典有关知识,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告知他们要“依法带娃”,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新林区人民法院以此次全国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引导全社会“重家教、守家训、正家风”,帮助广大群众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念,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了自我防范能力,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