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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新林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合同专班调度会

发布时间:2022-05-13 18:15:42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新林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 5月13日15时,新林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合同专班成员单位调度会议。新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青春主持会议并讲话,新林区公安局、新林区人民检察院、新林区司法局、新林区工商联、新林区场监督管理局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副院长李青春传达了新林区人民法院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行合同指标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合同工作专班(对县市区)考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新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审委委员孙艳春就各成员单位各自负责的具体事宜进行传达,并在对第一季度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第二季度的具体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围绕自身工作任务就台账情况进行沟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合力,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执行合同作为评价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于衡量司法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新林法院将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缩短执行合同用时作为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发挥审执职能作用,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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